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2017年12月30日,深圳4宗居住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此次挂牌的4宗宅地分别位于龙岗和坪山,其中3宗用地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位于坪山的另一宗宅地,虽然项目建成之后可以销售,但前置条件是“满五年”,这引起市场强烈关注。
根据公告,上述4宗用地将于2018年2月1日进行出让。4宗用地起拍总价19.98亿元,总建面达25万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挂牌的4宗“二类居住用地”,均采用“单限双竞”的方式进行出让。
“单限”,即限地价——在评估地价基础上确定出让底价,竞地价时溢价率达到30%即为*高限制地价。“双竞”,即竞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高报价未超过*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总居住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移交人才住房面积*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条件上表明,此次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的3宗用地,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限内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