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10支子基金,以色列**对每支子基金*多投入40%的份额,即*高是800万美元,剩余份额则引入国外知名的风险投资机构,如华登集团、Advent**公司等。基金管理方面是由以色列**出资在当地设立国有管理机构,加大控制权。为了更好的激励境外投资机构的参与,以色列****,若运营失败,**与投资者共担风险;若运营成功,**将在五年后将基金中**持有的份额以原价转让给投资者,即投资者享有后续的基金收益。
以色列的YOZMA的操作模式有多重优势:首先,**较大的出资比例及政策优惠吸引境外资本,境外知名的投资机构不仅带来了资金,也带来先进的基金管理经验、投资方式及人才力量等,给当地经济注入了新的血液。现今,仍有大量**一流的资本公司在以色列开设办事处或分公司。其次,**在子基金的份额提前做好了退出规划,让渡利益既是留住投资者,也是为**资金退出铺好路。另外,基金管理机构多是国有的本土化企业,这样有效把控基金的投资方向。
就我国目前已成立的**引导基金中,很少有引入境外资本作为资金来源,小部分基金的管理机构引入了境外在国内设立的投资分支机构,但总体占比较小。笔者认为,各地方**在设立本区域内的引导基金时,不要局限于当地的资源,而应优先选择大型、专业的投资机构、资本机构。这类机构不仅资金量大、经验丰富,还能够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引进更多的产业资源,逐步形成一个个产业集群。选择好的“队友”相当重要。
结语:
除了美国、以色列外,还有很多国家的**引导基金都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如芬兰的混合基金模式、英国的区域基金模式、澳大利亚的商业性基金模式等等。我们可以取长补短,但更要结合我国经济、企业、创业环境的大背景,以及每个地区、县域经济的特点,来设计、规划**引导基金的操作方式,绝不能走“拿来主义”的路子。
我国的**引导基金正处于蓬勃的发展阶段,期间出现各种问题也是在所难免,随着相关法律制度、政策指南、操作实务等文件逐步出台,**引导基金的发展基础将进一步夯实,真正助力我国中小企业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