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至少8市已发楼市“限售令” 东营菏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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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房地产“限售”城市不断扩容,继青岛、济南、威海、聊城、德州、滨州之后,菏泽、东营先后以市**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均涉及“限售”措施。爆三样注意到,菏泽对主城区和部分县区实行“限售”,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而东营的调控力度更大,除了因地制宜差别化调控外,东营市这套*新调控措施涉及“限贷”“限售”“限地”等多项内容。

在东营市的通知中,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比例,职工购买*套自住房的,*低*付款比例按30%执行;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低*付款比例按40%执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2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40万元;1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20万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系数,按30%执行。同时,该市还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年,且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向已经2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与东营类似,菏泽也提出了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县区**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及时协调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机构组织金融机构完善辖区内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同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证明作为购房贷款的审核依据,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购房贷款放款要件之一。

在“限售”方面,东营市要求,依法限制中心城新购住房转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其他县区、东营港开发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依法适时开展限购、限贷、限制转让等措施,严格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投稿作者:email_10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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