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普通合伙人可不出资!在德国,和中国一样,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部分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德国的有限合伙人在风险能得到控制的同时,也必须满足各种限制条件。
据了解,德国有限合伙人必须登记,并在商业公告上发布其有限责任及所能承担的责任限度,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利益;而且,有限合伙人必须事先实际支付其**并公布的出资,也就是说该出资必须计入有限合伙的资产。
德国法律还规定,有限合伙人必须用**或有形资产来支付其许诺的出资。而普通合伙人不受这一限制。
此外,由于普通合伙人所承担的个人责任已为法律和贷款银行提供了安全**,德国有限合伙企业法豁免了它们出资义务,换句话说,普通合伙人不需进行任何投入就可以加入合伙企业。
投稿作者:翎fl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