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和员工股票期权怎么分配?

来源: 互联网

还是股权。因为股权与一个公司*核心的利益分配、管理结构设计息息相关。我们在创业之初,除了“*重要是把事情做成”的热情之外,也要理性地先把所有权的问题、未来股权分配的问题想清楚。

加速行权

许多期权协议包含加速行权条款。这些加速条款通常被称为“触发器”,但就像“悬崖”, 期权协议里一般不用这样的术语。触发器要么用来在公司被收购时奖励员工,要么在被收购时保护员工。

· 单个触发(奖励):在一个单*时间中触发(通常是一场收购)。通常是六个月或一年的加速行权时间表。例如,如果你的四年行权期已经过了两年, 同时你的协议中有一个既定的一年期单个触发加速条款,那公司被收购之后,你会在三年时完成既定的行权。根据不同的情况,这个奖励可能增加收购中买方的成本,因为他们需要提供激励措施留住员工。(对买方来说,员工团队通常是一个重要资产)。

· 双触发(保护):两个事件必须同时发生以激活加速行权。通常发生在公司被收购或者公司无故终止的情况下。这样可以保护员工以免他们的角色被买方随意取消。(比如他们已经有一个系统管理员),或者如果买方想降低收购的成本(因为未到期的股权可返回给公司)。第二个触发经常被扩大来包括其他可能性,如:因公搬家,被收购后公司**需要类似的岗位,等等。

双触发加速行权更为常见。相比在收购时获得的显而易见的股份价值,很少有创始人或员工还需要一个其他类型的奖励。

虽然在公司创始人和VC之间设置行权机制非常容易,我们还是建议公司创始人将行权保护作为一个整体,看作“团队聚合工具”——为他们自己、他们的联合创始人、早期员工、和未来的员工。那些经历过不公平的行权期的人会在这方面有特别强烈的意识——我们相信行权期的公平、均衡,和执行时的一致性是在一个公司达到长期**管理效果的*重要的前提条件。

投稿作者:翎fl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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